工会文书档案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19-10-10     作者:   分享到:

第一条  为了加强工会档案工作,提高档案管理水平,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和本校档案部门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,结合工会工作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 工会形成的档案是工会的宝贵财富,档案工作是工会工作的组成部分。工会全体工作人员都要重视档案工作,注意积累材料,按规定及时归档。

第三条  工会办公室文书档案工作职责是:

1. 集中统一管理工会各类文书档案。负责接收、整理、分类、鉴定、统计、保管各类档案及有关文件资料。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积极主动提供利用。

2. 利用多种形式,开展档案宣传工作,增强本部门员工的档案意识。

3. 档案工作逐步采用计算机管理,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。

第四条  工会归档条例

1. 工会及各委员的工作计划,活动安排,会议通知,会议记录、照片等归档。各项活动所形成的通知,会议记录,活动结果等由活动主办人组成一个系列,交予学院工会归档。

2. 归档的材料须按项目分类归档。各种归档材料在材料内容形成后的七至十天内归档。

3. 归档材料一律用A4纸书写。归档材料除图片、照片、会议记录外,其余均需具有原稿和打印件(或复印件)。